海关总署推出12条重点措施 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

发布时间:2024-11-09 08:14:16 来源: sp20241109

  近日,海关总署在海关职责范围内,出台了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12条重点措施,围绕“高水平对外开放、重点行业产业发展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”三个方面,更好服务京津冀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。

  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,打造全国对外开放高地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,12条重点措施瞄准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使劲:

  一是支持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综合保税区构建港区一体化监管模式,支持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展示交易异地监管模式,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协同创新和复制推广,着力打造综合保税区、自贸试验区开放平台新优势。

  二是推动北京“双枢纽”空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,支持三地空港智慧口岸建设和数字化转型,深化三地智慧港口建设,助力京津冀打造世界级机场群、港口群。

  三是大力促进京津冀区域服务贸易创新发展,积极为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提供海关通关服务保障,助力北京会展资源与天津国家会展中心等资源互补互促。此外,还积极推进区域协作开展中欧班列业务,保障京津冀区域国际邮件业务开展等。

  协同创新与产业协作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。12条重点措施聚焦新兴产业、重点行业发展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能源资源类商品保供稳链,通过强化三地海关间的监管协作予以支持保障。如,对真空包装集成电路、平板制造等精密仪器设备,实施京津冀跨关区一体化检查作业;对生物医药企业进口符合政策的先进技术装备、关键原材料和零配件予以免税;建立重点企业、重点物资通关绿色通道,支持扩大京津冀区域重点行业产业原材料、生产设备、关键零部件以及粮食、能源等进口;建设区域跨境电商发展联合体,推进京津冀区域跨境电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落地等。

  “营商环境只有更好,没有最好”。12条重点措施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价,主动对接国际标准和通行规则,加强跨部门协作,大力支持优化口岸营商环境:

  一是促进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。京津冀三地海关协同开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。积极推动区域内航空口岸、铁路场站试点“直提直装”创新模式,支持区域性“单一窗口”建设。

  二是促进提升惠企服务水平。加强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(AEO)培育和服务力度,帮扶企业充分利用RCEP等自贸协定关税减让政策享惠进出口,强化海关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,引导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。

  三是促进提升京津冀区域海关监管服务协作水平。牢牢牵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这个“牛鼻子”,服务重点产业、央企总部疏解项目,形成海关监管政策和承接政策“无感切换”,汇聚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合力。

 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,今年前10个月,京津冀地区实现外贸进出口4.12万亿元人民币,同比增长1.1%,规模占同期全国外贸的12%。(总台央视记者 孔令雯 来源:央视新闻客户端) 【编辑:周驰】